【江南晚報】15歲少年酒瓶砸人致死
86 2017-04-14
本報訊在酒吧內(nèi)跳舞時被人盯著看,15歲少年一怒之下拿起酒瓶砸向?qū)Ψ筋^部。傷者回宿舍睡覺時,因顱內(nèi)出血死亡。日前,砸人者被崇安法院判了刑。
今年16歲的徐某是貴州人,兩歲時其父去世,母親改嫁后他隨祖父母生活。學習跟不上還常調(diào)皮搗蛋的徐某在9歲時輟學,之后隨姑姑外出打工。徐某不愿別人管著,便擅自出走,在外流浪,一直混跡于無錫火車站地區(qū)以及酒吧街等地。
去年10月,徐某吃過晚飯后和朋友一起來到崇安區(qū)的一家酒吧,因當天徐某和家里人在電話里吵了一架,他就在酒吧內(nèi)喝起了悶酒。不久,徐某看到附近有一圈自己認識的朋友,便走上去敬酒,誰知其中一人不愿舉杯,徐某立即覺得很沒面子,拍了拍對方的肩膀,但也沒說什么就走開了。
半小時后,徐某喝到了興頭上,脫了衣服上臺跳舞。其間,徐某總覺得有一雙眼睛一直盯著自己看,徐某仔細一看原來是剛剛沒有舉杯的張某,徐某認為張某是在看自己身上的文身,頓覺很不舒服,便下了舞臺又喝了點酒后繼續(xù)上臺跳舞。但在徐某上臺后,仍感覺張某在盯著他,徐某立即沖下臺,拿起桌上的酒瓶朝張某頭上砸去。張某被突如其來的襲擊打蒙了,摔在了地上。沒過多久張某站了起來,在大家的勸說下,兩人沒再動手,張某被人攙扶著走出了酒吧。讓徐某沒想到的是,張某在回宿舍睡覺后顱內(nèi)出血,口吐白沫,因搶救無效死亡。
庭審中,由于徐某親屬不肯到場,法庭為徐某請來了“臨時家長”,并安排徐某做了心理咨詢。徐某稱,其年少瘦弱,流浪在外時常被人欺負,尤其不習慣別人盯著自己看,會有不適感。
法官說,徐某從小缺乏親人關愛,生性敏感、冷漠,加之法律觀念淡薄,喜爭強斗狠,年少無知,又無人監(jiān)管,從而走上犯罪道路,徐某在犯罪時已滿14周歲但不滿18周歲,最終獲刑6年。(古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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